夏邑县孔庄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孔庄乡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2026-05-28
河南/商丘 终止废标
夏邑县孔庄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孔庄乡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河南/商丘-2026-05-2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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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孔庄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孔庄乡****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发布机构:夏邑县孔庄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磋******** | ||||||
| *、采购项目名称:夏邑县孔庄乡****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 ||||||
| *、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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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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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 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发布后,夏邑县孔庄乡人民政府、河南鼎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现以下问题: *、磋商小组各成员未在资格评审表、符合性评审表、磋商表、主观因素评分(明标)表、客观因素评分表等评审资料中签署个人签字; *、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中 第三十二条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并经同意后,现发布本项目结果变更公告,对该项目依法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夏邑县孔庄乡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孔庄乡孔庄街 | ||||||
| 联系人:张永欣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鼎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层****室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