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2026-05-19
江苏/南通 中标结果
【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协鑫汇东江苏如东LNG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苏/南通-2026-05-19 00:00:00
【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协鑫汇东江苏如东***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协鑫汇东江苏如东***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西太阳沙阳光岛;

建设单位:协鑫汇东液化天然气如东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拟建设*座**万立方米***薄膜储罐,*台低压泵、*台高压泵、*台装船泵、*台中间介质气化器(***)、*台开架式气化器(***)、*台浸没燃烧式气化器(***)、*台蒸发气(***)压缩机、*台装车撬及其他公辅设施,在现有变电所新增*台***/*.***、**.****有载调压变压器、*台***** ***装置、高低压配电装置等,为工艺装置区用电设备进行供电。本项目新增***接卸能力**万吨/年,建成后协鑫汇东江苏如东***接收站总罐容由**万立方米提升至***万立方米,***接卸能力由***万吨/年提升至***万吨/年。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切实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理念,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建设、运行期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接收站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阳光岛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机修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不外排。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机舱油污水收集暂存于船载收集装置,待其离港后按规定处置,机修油污水、冲洗废水依托现有含油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与浸没燃烧式气化器(***)排污水一同接管至阳光岛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工艺冷排水依托现有工程的排水口排放。

施工期冲洗废水及机修油污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表*中车辆冲洗水质标准。运营期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中*等级标准及阳光岛污水处理站接管要求,工艺冷排水执行《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 **********)表*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遮盖物料、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地面硬化、优化施工时序、选用低挥发性涂料、进出车辆清洗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浸没燃烧式气化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正常工况下的蒸发气通过压缩机回收利用,过量蒸发气依托现有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工艺设备动静密封点废气、储罐及气化器等系统超压废气无组织排放。

浸没燃烧式气化器(***)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燃气锅炉标准,厂区内及厂界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及表*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表*中*类标准。

(五)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废料、废焊渣及焊条外售综合利用,废涂料桶、含油废棉纱、废机油、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收集暂存于船载收集装置,待其离港后按规定处置,海水取水泵房过滤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水处理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各项电磁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变电所内铺设接地网,主变压器、开关等高压设备接地,变电所围墙处设立警示标识,加强对当地群众的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变电所四周、线路沿线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七)落实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号)相关要求。运营期海水取水口前端设置多层拦截过滤装置,降低卷载效应造成的生物资源损伤,采用次氯酸钠与***杀生剂交替使用的海水消杀工艺,严格控制杀生剂投加量,排水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对余氯及温降进行监控,确保工艺冷排水余氯***;*.***/*、温降≤*℃。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生态修复补偿措施,生态修复补偿情况纳入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同步实施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企业须对全厂废水和废气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固(危)废贮存与处置等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企业公开验收信息的同时,应当向南通市通州湾生态环境局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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