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5-28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兴综合保税区*区海关监管设施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嘉兴综合保税区*区海关监管设施 采购目录:*********其他信息化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海关总署关于综合保税区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署贸函[****]***号)及海关总署令第***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购嘉兴综合保税区*区海关监管设施,主要用以满足跨境电商、进出口货物仓储、航空物流仓储、保税维修与保税加工等发展需求。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满足海关总署(署贸函[****]***号、署令***号)等文件对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强制性标准与技术规范,确保各项功能模块完整、运行稳定、数据准确。系统集成与建设过程需遵循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最终交付成果需通过第三方专业检测及海关等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保各项技术指标达标,满足项目既定目标。;提供至少*年的免费原厂质保与运维服务,服务期自项目通过海关总署(或杭州海关)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服务内容包括****小时的电话及在线技术支持,对重大故障需提供*小时内现场响应。在质保期内,供应商需负责所有软件系统的免费升级、补丁修复,以及硬件设备的维修、更换。此外,需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服务,确保使用单位(海关、运营方、企业)人员能熟练操作系统。应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系统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软件系统和海关信息机房原则上应达到等保二级或以上安全要求。需确保系统在网络、主机、应用、数据等各层面具备完备的安全防护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备份恢复、访问控制与审计等。系统部署及数据处理应符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合同签订后,且现场具备进场条件的情况下,***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等工作,具备满足海关验收的条件。具体以标书为准。。 |
| 联系人 | 劳羽成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