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5-28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湾沚区][•][]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6-05-28 00:00:00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湾沚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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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双桥街

联系人及电话

陶杰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郭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号

投标报价

*******.**元

授权代理人

刘贝贝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及申报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湾沚区陶辛镇全域

服务要求:完成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摸排、项目库谋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及申报

服务标准: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芜湖市弋江区高安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芜湖市区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敬业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楼白茆科创中心**号

投标报价

*******.**元

授权代理人

徐鹃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及申报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湾沚区陶辛镇全域

服务要求:完成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摸排、项目库谋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及申报

服务标准: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繁昌区平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甘肃*浙江线路工程施工包**(芜湖市南陵县*宁国市)宣城段临时用地生态保护红线内认证服务。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号

投标报价

*******.**元

授权代理人

贾进娟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及申报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湾沚区陶辛镇全域

服务要求:完成湾沚区陶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摸排、项目库谋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方案编制及申报

服务标准: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铜陵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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