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第三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补充通知(第3次)
2026-05-27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福鼎市第三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补充通知(第3次)
福建/宁德-2026-05-27 00:00:00

福鼎市第三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补充通知(第*次)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详情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关于福鼎市第三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补充通知(三)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福鼎市第三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招标编号:********************),现修改如下:

*、现重新上传“福鼎市第三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第①或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鼎市第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

招标用*福鼎市第三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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