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5-2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托育)实训中心项目教学网络设备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发布采购公告,**********发布中标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南岗区百思泰电子经销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顺街 ***** 号爱达盛锦*栋*单元**层*号(住宅)
法定代表人:宋桂霞
被投诉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本级东长安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牡丹江市西地明街七号
相关供应商: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五、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南岗区百思泰电子经销部(个体工商户)对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托育)实训中心项目教学网络设备(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我方**日上传的质疑文件,采购人在开标前也就是**日前,必然有时间进行质疑答复,但采购人违规操作以“没看见”质疑为由未进行答复,于**日开标并公示中标结果,我方认为采购人违反规定。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下一代防火墙参数 *、标的名称:上网行为管理参数 * 均为星号条数,实质性要求,也可以被定义为符合性审查依据,这两条参数仅以 “产品彩页” 作为评审依据不合理,限制潜在供应商投标。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中存在禁止设置的非定制类规定数值技术要求,请采购人修改。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投标,请采购人修改。
投诉事项*:*、标的名称:核心交换机、*、标的名称:无线光面板 **、*、标的名称:无线光放装 ** 技术要求指向***,参数具有指向性,限制潜在供应商投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因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