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5-21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鑫动能新材料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橡胶减震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根思乡工业集聚区(城北工业集聚区)兴园路*号
建设单位:鑫动能新材料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万元,租用闲置标准厂房****平方米,购置橡胶硫化成型机、烘箱等相关设备,建设“橡胶减震垫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橡胶减震垫***万只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远期接管泰兴市济川污水处理厂;无生产废水。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硫化工序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标准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标准限值;抛丸工序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相关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厂界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厂界二级标准,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规定的限值。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危险固废——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