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5-28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州海跃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台智能物流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通站路南侧、盐靖路西侧
建设单位:泰州海跃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企业拟总投资*****万元,租赁泰兴市兴业标房建设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进行液压升降平台、往复式提升机、滚筒输送机制造。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液压升降平台***台、往复式提升机**台、滚筒输送机***台。
公示情况:****年*月**日 至****年*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中*等级标准,同时也应符合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接管水质要求。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一级*标准。
*.废气 本项目喷漆和晾干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放。切割、焊接、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喷漆、晾干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外售,沉降灰和焊渣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项目配套建设危废暂存仓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