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5-28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星德胜电工有限公司吸尘器电机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古溪镇阳光大道*号(古溪工业聚集区)
建设单位:泰兴星德胜电工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星德胜电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古溪镇阳光大道*号(古溪工业聚集区),建设内容为年产吸尘器电机****万台生产制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吸尘器电机****万台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数据备〔****〕****号)。
公示情况:****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泰兴市旺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古马干河。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中*等级标准,也应符合泰兴市旺溪污水处理厂设计接管水质要求。泰兴市旺溪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表*的一级*标准。
*.废气 本项目滴树脂固化、浸树脂固化、焊锡、组装的废气收集后进入气水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个**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的排放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的排放限值。未捕集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的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表*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废绝缘纸、尼龙塑料、***边角料、废铜线、报废电机、不合格品、废金属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树脂渣、废活性炭、盐浴废水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