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安财采投[2026]第4号)
2026-05-28
河北/衡水 质疑投诉
安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安财采投[2026]第4号)
河北/衡水-2026-05-28 00:00:00
安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安财采投[****]第*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平县安平镇卫生院****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康儒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北大街***号北斗星城小区一区**幢*单元*层****(***)室
被投诉人:安平县安平镇卫生院
地址:汉王路北段西可胡林村南
被投诉人:衡水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滏东街***号桃城壹号*号楼*单元***室
四、基本情况
“安平县安平镇卫生院****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投诉人向衡水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月**日,衡水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以★/▲条款变相指定产品、指向特定品牌。*、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过于细化、冗余非必要,与基层卫生院实际需求不符,人为抬高投标门槛,排斥潜在合格供应商。*、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响应分设置不合理,与倾向性参数绑定,评审机制显示公平,无法保证公正评审。*、被投诉人质疑答复认定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安财采投[****]第*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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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安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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