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前期调查内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前期调查,面向市场主体开展本次调查,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
*.项目内容: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食堂配送服务,本项目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类等。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
二、调查要求
对项目的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合规性、市场供给、履约相关性等核心事项提出方案建议。
三、其它补充事宜
*.调查征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征集反馈方式:供应商于本次调查征集期限内将对项目的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合规性、市场供给、履约相关性等核心事项提出方案建议,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
*.公告媒介:本次项目前期调研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方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