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司法局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5-28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崇州市司法局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5-28 00:00:00
崇州市司法局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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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崇州市江之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崇州市江源镇寨子社区三组**号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崇州市江之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社会工作服务 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一支不少于**人的专职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队伍,协助基层开展安置帮教相关工作。实现安置帮教对象精准摸排、分类帮扶全覆盖,有效解决安置帮教对象就业、生活、心理、家庭等实际困难。 开展安置帮教对象的基础信息摸排、核实、登记和动态更新工作,建立“一人一档”纸质档案和电子台账,做到信息准确、底数清晰、动态可控;严格落实档案保密制度,配合完成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及档案归档工作等。 本项目一采三年,预算为一年预算,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生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采购合同价格无变动、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障。因采购人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项目进度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合同约定时间自然顺延,或重新约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海林冯渊成方震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的收费标准下浮**%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司法局

地址:崇阳街道向荣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高新区盛安街***号*座****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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