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2026-05-28 12:32:03
海城市****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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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市****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更正公告 |
撰写单位: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城市****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新增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更新后的采购文件,请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结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 *、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收看网上直播参与开标,对于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认同会议的程序及内容。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环城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中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方首府****网点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琳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