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5-28 00:00:00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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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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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内容如下:
*、我行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为负责人制,无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人的内容,能否自行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回复: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或其设立的一级分行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取得法人机构唯一书面授权)。一级分行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可填写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之处,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的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分标准”*“承销业绩”中要求“承销商根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清单”,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一)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要求“投标人应将用于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的业绩在上表中列明,按照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填写“投标人业绩信息表”。“投标人全国发行金额”及“投标人在安徽省内发行金额”涉及项目数量极多,预计列示难度较大;请问是否需要列出项目明细信息?
回复:考虑工作量等因素,投标及评审时承销业绩证明材料以****截图为主,投标人可不列出明细信息。
本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含澄清公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含澄清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含澄清公告)与本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号能源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专业) 孙先生(商务)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联系人:洪家强、王田丰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