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5-21 00:00:00
各投标人:
本招标更正公告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年液碱(液体工业用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年 *月**日
二、答疑内容
疑问一:关于“最终验收”的定义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条“验收标准”中出现了“到货验收”、“自检验收”、“第三方检测验收”三种表述。而第五章“货款支付”中约定的“最终验收合格”究竟指代哪一种?
请问:“自检合格”是否即视为“最终验收合格”,从而启动剩余**%货款的结算?
还是说,无论自检结果如何,都必须等待“第三方检测”完成后,方可认定为“最终验收合格”?若“最终验收”被认定为必须等待第三方检测结果,那么第三方检测在本批次货物交付后多久大概能出具结果?
答:最终验收指到货验收与第三方检测验收均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如未进行检测验收的,以到货验收合格为验收合格。如进行自检和第三方检测的,检测验收以第三方检测为准,未进行第三方检测的以自检验收结果为准。
第三方检测结果出具时间预估为***周左右,具体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时效为准。
疑问二:关于**%货款的发票开具
招标文件约定“到货验收完成后,先按照合同额的**%计算货款”。
请问:我司在申请该**%货款时,应按**%的金额开具发票,还是需要等最终验收合格后再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全额(***%)发票?
答:到货验收完成后按**%的金额开具发票,后续最终验收合格后再开具剩余金额发票,双方结合产品最终验收结果和采购人已支付的货款结算,多退少补。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号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号
联 系 人:姜宇、喻咏
电 话:***********
电子邮件:******@***.***
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