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61号)
2026-05-28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61号)
吉林/长春-2026-05-28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英才公寓内部设施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至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以西、吉林大路以北昊源·杰仕尚都***、***号楼****号

被投诉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采购需求确定得不完整、不科学,同时要求提供多项检测报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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