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第3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6-05-28
黑龙江/佳木斯 招标采购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第3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佳木斯-2026-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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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成本价(元):*.****
需求详情:
*、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卫生间应保特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垃圾箱及周边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拉圾产量及时调整装箱数量,院内垃圾应产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走廊等应定期擦拭,保特清洁。 *、根据节假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关门彩灯、射灯。 *、要保障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 *、地面卫生应在每天早*:**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应及时清理门前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