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第二次
2026-05-25
上海 招标采购
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第二次
上海-2026-05-25 00:00:00

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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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信息,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

数量

媒体宣传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证明。

*)自开展经营活动以来,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证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需准备所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函,将加盖公章的授权函一并随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市场调研当日需携带至现场。授权书内容包括,以所报名公司名义签署并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文件和事务。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近期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不可拆包,平台报名操作指引如下:

*、平台访问: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

*****://***.******.***.**/********/#/*****

*、供应商注册:未在新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首先完成平台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资质提交。建议使用******、*******等主流浏览器。

*、操作支持:新平台首页或登录后页面将提供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等指引材料。

*、技术咨询:如在平台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电话:[郭经理 ***********]

每周二上午在**号楼采购中心*楼会议室设有现场技术答疑,可带笔记本电脑前来咨询操作。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号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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