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剩余渣石[挂牌披露]
2026-05-28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磐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剩余渣石[挂牌披露]
浙江/金华-2026-05-28 00:00:00

磐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剩余渣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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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磐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剩余渣石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磐安县宏高建材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金华市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元(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户号码:*******************),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万元(若成交价款未达到***万元,按成交价款同等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转换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一次性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磐安县宏高建材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成交价款按照成交单价(元/立方米) ×******立方米)计算;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方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成交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磐安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磐安支行,账户号码:*******************或账户名称:砂石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磐安支行,账户号码:***************************)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户号码:*******************)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必须在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磐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剩余渣石出让合同》。 *.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渣石市场价格变动或渣石质量等问题而带来的风险。 *.在受让方按照项目信息披露之要求,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含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且在标的可交割的前提下,转让方方能发出交割通知;受让方应自接到转让方交割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交接标的资产后,方可对渣石进行处置。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未经双方确认而运出的渣石,按双倍成交价计算价款,并处每次违约金*万元,并移交县砂石办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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