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6-01-19 00:00:00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土方消纳服务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施工*标,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中央创新区内,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三部分:
(*)河道工程:主要涉及三才泾、一条河(桩号*+****桩号*+***)、二条河、*#连通河、*#连通河、*#连通河与海虹闸站上游衔接段、规划河道一、规划河道二等河道整治工程及上述河道相关配套工程等;
(*)闸站工程:主要涉及*座,分别为新建调蓄水域闸站海虹闸站(水闸*孔×**米,泵站流量**立方米/秒)、三才泾闸站(水闸*孔×**米,泵站流量**立方米/秒)、二条河节制闸(*孔×**米)和一条河节制闸(*孔×**米);
(*)桥梁工程:拆除桥梁*座,新建*座(*#桥、*#桥、*#桥、*#桥、**#桥)。
*.*项目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结算方式:合同结算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准,甲方依据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工程弃土消纳结算单,经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
*.*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小于***万元的,乙方可分两次支付,第一笔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最后一笔由乙方估算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万元的,乙方可分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前期单次支付金额不低于******元,最后二笔付费由乙方估算付款,如果倒数第二笔低于******元,则最后一笔付款不超过倒数第二笔付款的**%。甲方根据实际收款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开具发票,当前开票税率为*%,实际开票税率根据开票时国家规定税率执行。乙方未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暂停消纳。
*.*其他情况:履约保证金在乙方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金额**%全额交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消纳工期结束并结清消纳款后无息退还或抵作消纳款。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或发生合同约定相关事项,按相关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费用,如乙方拒不支付,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按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付款项和违约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预交未运的消纳费中扣除,并可要求乙方足额补齐扣除部分,乙方拒不补足的,甲方有权提前解约,因提前解约产生的损失和纠纷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台州东达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独有优势:
*、台州东达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当地政府企业,熟悉当地土方消纳政策要求,保证工程正常推进。
*、根据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标项目当地土方消纳要求,项目施工地域仅此一家单位具有资质。为保障施工手续顺利推进,只能与该公司签订合同。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斌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号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