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FA0000008184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班戈县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经理部 水稳土拌合运输租赁询价公告
2026-01-20
西藏/那曲 招标采购
SCFA0000008184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班戈县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经理部 水稳土拌合运输租赁询价公告
西藏/那曲-2026-01-20 00:00:00
首页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班戈县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经理部 水稳土拌合运输租赁询价公告
公告标题: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班戈县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经理部 水稳土拌合运输租赁询价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班戈县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经理部

水稳土拌合运输租赁询价公告

一、公开直接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交三公局西藏班戈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经理部,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对水稳土拌合运输进行公开询价,租赁单位为中交三公局西藏班戈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 那曲市班戈县多宗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青龙乡,共计**.******公里,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米、路面宽度*.*米,沥青路面;二:那曲市班戈县门当乡多鲁公路交叉口至知荣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门当乡,共计**.******公里,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米、路面宽度*.*米,水泥路面;三:****线至班戈县北拉镇其龙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北拉镇,共计**.**公里,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米、路面宽度*.*米,水泥路面;四:班戈县门当乡多鲁公路交叉口至古嘎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门当乡,共计**.***公里,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米、路面宽度*.*米,沥青路面。

*.* 租赁内容:水稳土拌合运输租赁,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询价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乙方需要提供的***型水稳站*台,****水泥罐*个,含设备进出场和设备安装,*台**型装载机,**台自卸车,配备人员,一年实际工期*个月,平均海拔****米,按现场实际情况工人和技术员及所有设备乙方来配好,项目部只需提供原材,其余所有设备及人员等乙方提供。

*) 拌合站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进出场费、安装(预埋件、附属配件)、调试、维保费、办公场所搭建和租赁、操作人员食宿及所购买的保险及员工薪酬;拌合设备数量增减根据工期及业主相关指令等情况执行;

*) 拌合站低压配电布设安装及拌合生产的电费,高压接入及变压器乙方提供;

*) 拌合运输所需所有能耗、燃油、电费、水费等由乙方提供;

*) 拌合过程中造成的污染、环保、地方关系由乙方负责解决;

*) 以上单价均包含增值税及相关附加费;

*) 拌合站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进出场费、安装(预埋件、附属配件)、调试、维保费、办公场所搭建和租赁、操作人员食宿及所购买的保险及员工薪酬。工作内容:配合装车、运输、等待放料、空回(含油费)等与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柴油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含房屋住宿费、伙食费、水电费等)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三公局西藏班戈县十四五农村公路经理部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普保镇古嘎村(施工现场平均海拔****米)

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顿先生联系电话:***********

五、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地点

平均运距

备注

*

水泥稳定砂砾拌合费

***型水稳站*套

*

*****.**

西藏那曲市班戈县普保镇古嘎村(现场平均海拔****米)

\

成套水稳碎石拌合设备***型多宗和古嘎公路

*

水泥稳定砂砾运输费

**方自卸车

*

*****.**

最远距离**.****,最近距离***,运输单价为固定价。

成套水稳碎石运输设备包含:装载机*台、自卸车*台、挖机*台。古嘎公路*号场站。运距:最远距离**.****,最近距离***,运输单价为固定价。

*

级配砂砾石运输费

**方自卸车

*

****.**

最远距离**.***,最近距离***,运输单价为固定价。

成套水稳碎石运输设备包含:装载机*台、自卸车*台、挖机*台,多宗和其龙公路*号场站。运距:最远距离**.***,最近距离***,运输单价为固定价。

六、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每月 **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 日至本月 ** 日;付款方式:双方办理结算、项目部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相关结算手续后**个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剩余 ** %在结算后 **个日内支付。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 %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