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00000514457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3标钢筋材料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2026-01-30
上海 招标采购
FA00000514457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3标钢筋材料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上海-2026-01-30 00:00:00
采购公告公开采购公告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标钢筋材料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公告标题: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标钢筋材料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公告内容: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标

钢筋材料采购

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所属项目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标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本次采购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标项目钢筋材料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工程起止桩号**+***.**~***+***.**,*型海塘,长度约*.*****;主要工作内容为:海堤工程、排水工程、检修步道、交安设施、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采购内容

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标钢筋材料采购。

*.*项目地址:上海市崇明区。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结算后**日内付款

*.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手续费、平台费、税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生贴息及逾期费用每月结算时一起办理结算。贴息费用的计算规则为:票面金额*承兑期*贴现当日的贴现率,承兑期=承兑到期日*承兑出票日(背书日)。

*.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乙方。

*.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务公司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并及时与乙方按月结算逾期支付资金成本。若甲方未采取任何保障支付措施,逾期付款*日后按照《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支付管理办法》中的程序规定由乙方申请刚性代付,且代付金额应包含资金成本(从合同应付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具体标准参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内部清欠管理办法》执行。

*.每期结算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形式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无法提供时采用银行转账收取(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 *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

*.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相应延长。

(*)履约担保的退还及扣除

*.乙方履行完成合同全部的约定内容后,买房核对履约保证金使用情况,一次性不计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索赔。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武汉航科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信情况:武汉航科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洪永旺,成立时间****.*.**。经相关网站查询,实控人无失信记录、近三年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限制高消费记录;未被列入集团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或者与其关联。

推荐理由: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三期工程 * 标项目钢筋材料,原先纳入**** 年下半年度局钢筋联合采购范围。****年*月,该项目钢筋采购中标结果公示,确定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年**月初,上述中标单位反馈无法提供约定品牌钢筋,且以中标价格偏低为由,明确放弃签订采购合同。为保障项目春节后 *.**度汛节点顺利达成,避免施工进度受影响,我部于****年**月紧急启动钢筋材料单独采购工作,发布邀请采购公告。截至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无内贸单位报名响应。

鉴于前期联采、单独集采均未落实供货单位,且结合项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钢筋物资需于****年*月农历春节前运送至施工现场并完成加工,以满足节后施工需求。经我部主动对接,武汉航科物流有限公司明确表示具备供货能力且有意向合作。为了保障本项目能够顺利开展,故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时**分。

七、联系方式

人:张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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