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5-09-25 00:00:00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散粮长廊带式输送系统工程***总承包带式输送系统设备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 *************)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散粮长廊带式输送系统工程***总承包带式输送系统设备(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散粮长廊带式输送系统工程***总承包带式输送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工期:**个月
*.*项目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区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公示,其他情形可删除)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商务情况
*.*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
*.*其他情况:属于我司供应链系统补录相关采购信息所用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本项目《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散粮长廊带式输送系统工程***总承包带式输送系统设备采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招采工作已于****年*月**日完成招标采购全流程,各项招采程序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结果合法合规;并于****年*月**日与中标供应商正式签订采购合同。
近期进行该合同结算工作时,经核查发现:前期在供应链系统录入合同信息时,误将合同类型选择为“设备采购合同”,致使供应链系统无法进行出入库管理。
根据本采购合同项下物资的实际用途及管理要求:该批物资为项目工程配套关键物资,需随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移交业主单位,不属于公司自有“设备采购”范畴;按公司及工程物资管理规定,其合同类型应正确归类为“工程物资”
为解决系统操作、确保合同分类合规,保障后续结算流程顺畅及资产移交数据准确,现申请两项事宜:*、将原合同类型由“设备采购”调整为“工程物资”*、因采购内容、供应商未发生变更(仅修正合同类型),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重新录入合同信息,同时暂停原错误录入的合同数据,避免系统数据冲突。
六、公示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聿杰
联系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