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2026-04-25 00:00:00
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年*月至****年*月政企客户营销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未终止发布时间:**********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年*月至****年*月政企客户营销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年*月至****年*月政企客户营销服务外包项目,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万元,采用框架+订单的方式采购,实际结算金额将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一)通过引入乙方,对政企业务进行外包。同时,通过业务代理合作,扩大政企客户渠道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政企渠道的主动营销能力。
(二)围绕市场营销策划、政企营销活动组织、政企业务综合支撑,开展政企客户的营销推进及服务,进行渠道合作拓展、渠道业务发展支撑、存量客户保有,做好客户关怀与业务拓展、开展支局营销服务支撑、业务风险防控等日常事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客户走访、客情关系维护、客户需求响应支撑、服务/业务/产品销售提供、商机挖掘、信息化项目拓展等。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为***%。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甲方指定地点)。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年*月至****年*月政企客户营销服务外包项目 |
政企营销服务 |
*无 |
* |
红河州 |
按派单执行。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
基础承包费*客户维系 |
**.***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单位:户,预估数量:***** |
* |
收入指标*政企主营收入 |
*.***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单位:元,预估数量:********* |
* |
当期新发展业务*发展积分 |
*.***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单位:分,预估数量:******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投标人需提供自****年*月*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同类(业务外包类)项目不少于*个且累计金额不少于***万元的业绩。
证明材料依据:
①投标人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投标人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年**月**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单上的金额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或订单合同)与结算依据的,业绩金额以订单(或订单合同)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在最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投标人注册”。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证书在使用时有效。**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办理”。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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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