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更正公告
2026-05-27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裕安区】【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更正公告
安徽/六安-2026-05-27 00:00:00

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号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院内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第五包第(*)项电驱动射流雾化器”技术参数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删除“*.雾化颗粒直径***微米,所占比例≥**%”。

*)删除“*.药液残留率≤*.***”。

*)删除“*.药液杯容量:*****”

*)删除“*.空气流量:*****/***”。

*)删除“*.重量≤***”。

*)“*.喷雾速率≥*.****/***”更正为“*.喷雾速率≥*.****/***。”。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业绩”评审标准中“注:(*)所投包别非单一产品时,本项以核心产品业绩计分;”更正为“注:(*)所投包别非单一产品时,本项以核心产品业绩计分,如所投包别有多个核心产品时,任意一个核心产品业绩均予以认可;”。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 *** 号城投大厦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话:************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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