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2026-05-27 00:00:00
关于****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项目采购公示
根据《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询价采购****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服务单位,现将本次购买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项目
二、购买服务内容:****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选取康熙岭镇、黄屋屯镇两个镇开展作业,试点勘测总面积*****亩。其中康熙岭镇涵盖**个行政村,勘测面积*****亩;黄屋屯镇涵盖**个行政村,勘测面积*****亩。运用无人机遥感航拍结合**智能分析技术,对试点区域晚稻种植地块开展全覆盖勘测,精准判别农作物品类、测算实际种植面积,摸清辖区晚稻种植真实底数,为****年度钦南区稻谷生产补贴审核认定工作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依据。
三、购买服务主体: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预算:预算经费*.**万元(每亩不超过*.**元)
五、购买方式:询价
六、购买时间:本公示之日起*日内
七、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黎巨作
联系电话:************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项目采购询价函
*.****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项目
采购需求及报价单
附件*
****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
试点项目采购询价函
经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拟对****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服务商。请参与该询价事项的单位根据《****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项目采购需求及报价单》所列服务内容及需求进行报价,经确认无误后连同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邮寄或送到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我局将对参与询价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判后,以合理低价最终确认采购单位,并与之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应具有符合采购服务需求的资格条件(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询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黎巨作
联系电话:************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梅园路凤岭七巷**号钦南区农业农村局七楼种植业股,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附件*
****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
试点项目采购需求及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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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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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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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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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钦南区开展“**+无人机”服务试点选取康熙岭镇、黄屋屯镇两个镇开展作业,试点勘测总面积*****亩。其中康熙岭镇涵盖**个行政村,勘测面积*****亩;黄屋屯镇涵盖**个行政村,勘测面积*****亩。运用无人机遥感航拍结合**智能分析技术,对试点区域晚稻种植地块开展全覆盖勘测,精准判别农作物品类、测算实际种植面积,摸清辖区试点晚稻种植真实底数,为****年度钦南区稻谷生产补贴审核认定工作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依据。项目预算资金*.**万元,每亩不超过*.**元。 一、服务内容 提供一项无人机耕地**识别应用服务 二、服务要求 *.获取农田地块矢量数据。收集汇总试点区域耕地基础矢量资料,完善地块边界、实际面积、地理方位、地块编码等基础信息,搭建地块基础信息数据库。 *.规划无人机正射扫描航线。结合地块矢量数据、区域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地块分布特点,科学规划全覆盖、无死角无人机正射扫描飞行航线,规避遮挡区域,保障航拍全覆盖、无遗漏,航拍精度达到*厘米高清标准,确保获取高质量、标准化航拍影像资料。 *.合成正射影像大图。对无人机采集的单张航拍影像进行批量预处理、校正、拼接、融合,合成全域高精度农田正射影像大图,还原试点区域耕地真实地貌、地块现状、种植情况,形成完整可视化农田影像底图。 *.矢量数据与影像叠加切割。运用***专业工具,将耕地地块矢量数据与全域正射影像图精准叠加匹配,实现地块编码、地块边界、影像画面一一对应。按单个地块范围精准切割地块影像,形成单地块独立影像素材,为**作物识别提供精准数据源。 *.**识别农作物种类。数据平衡后,利用数据清洗增强各农作物类别特定时期下分布特征,最后通过训练生成农作物分类模型,从而实现对每个地块的影像进行分析,识别出不同的农作物种类。 *.匹配编码生成成果资料。将识别结果与地块编码、属地信息一一对应,生成作物分布图谱、种植数据统计表等成果文件。 *.识别结果质量控制与精度评估。对**识别结果进行精度评估,通过实地调查和与已知的农作物分布数据进行对比,确保识别结果的准确性,核查整体识别精度不低于**%。 *.分层分类数据校验。按照镇、村、地块层级对核查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汇总统计、分级归档,形成层级清晰、台账完善、数据精准的核查成果,大幅降低基层现场核验工作量,提升稻谷补贴审核校验效率。 *.矢量数据对比分析。**航拍识别得出的种植成果数据与村土地承包确权矢量数比对分析,核查地块种植变动、土地撂荒、作物改种等实际情况,形成镇村两级耕地种植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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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项目服务的组织需求条件 |
一、基本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无人机遥感、地理信息处理、农业信息化、数据服务等相关内容。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政府采购不良履约记录。 *.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相互参股、控股等关联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专项核心资质 *. 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处理专业),资质在服务期内有效。 *. 具备合法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可合规开展农林区域低空遥感飞行作业。 三、人员配置要求 *. 配备不少于*名持证无人机飞手(民航认可驾驶员/机长证书),具备农田航拍核查作业经验。 *. 配备不少于*名专职**遥感数据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影像处理、**作物识别、地块核验、数据解译工作。 四、设备与技术要求 *. 自有行业级遥感无人机不少于*套,支持全自动航线飞行、高清/多光谱采集、智能避障,适配大面积农田野外作业。 *. 拥有可正常使用的农业专用**遥感解译系统,可自动完成地块分割、作物分类、面积测算、撂荒及非粮化疑点识别,识别精度满足农业核查工作标准。 *. 具备规范的数据处理及保密能力,严格遵守政务数据管理规定,承诺杜绝数据泄露、篡改、失真。 五、服务能力 具备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小时内可响应现场核查、复测整改、应急巡查工作,可完整输出影像数据、**解译成果、核查台账、正式报告等全套验收资料。 六、信用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黑名单,履约全过程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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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服务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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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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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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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业勘测面积(亩) |
单价(元/亩) |
总价(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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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联系地址:
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投标询价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竞标单位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提供****年下半年单位人员社保情况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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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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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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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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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