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6-05-27 00:00:00
锦屏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规范锦屏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作,择优选择专业、合规、服务优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屏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锦屏县境内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比选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组织开评标、备案资料整理、中标公示、答疑补遗、协助合同签订及招投标全过程合规服务等。
*.服务周期: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招标全部流程办结、资料归档完毕、招标成果完整移交且无遗留质疑投诉事项为止。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捌万贰仟元整),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资料、平台服务费、交通、归档、配合验收审计等所有费用,后期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一次性报出,不接受二次报价。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平台备案: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具备承接贵州省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资格。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违法违规、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业绩要求:近*年内(****—****年)至少具有*个类似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提供代理合同、中标公告/公示截图等佐证材料)。
**.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不少于*人,均为参选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熟悉招标流程。提供团队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从业经验承诺。
**.服务标准:严格遵守国家、贵州省、黔东南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全流程合法合规、资料完整规范、全程可追溯。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比选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招标人黑名单。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参选人须在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标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在密封处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上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响应函与报价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信用查询截图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从业经验及社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四、详细量化评审办法(总分***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方可进入打分环节,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分中选,同分以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一致以业绩多者优先。
(一)投标报价得分(**分)
**.评审规则:以有效参选单位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选单位报价)×**。
**.说明:一是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万元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二是报价低于成本恶意低价、明显异常低价的,评审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三是保留两位小数计分。
(二)企业类似业绩(**分)
**.近*年(自公告发布之日倒算)招标代理类似工程业绩(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水利工程、农业基建工程):每提供*个得*分,最高**分;
**.佐证要求:提供代理合同、中标公告、公示截图等佐证材料,资料不全无法印证的业绩不计分;
**.无任何类似业绩本项得*分。
(三)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分)
**.项目负责人(**分)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得**分;不满足得*分。(需提供近*个月社保、从业证明)
**.专职从业人员(**分)
配备*名及以上专职招标从业人员得**分(需提供近*个月社保、从业证明);
配备*名专职人员得*分(需提供近*个月社保、从业证明);
无专职人员:得*分。
(四)企业信用(**分)
**.信用状况(**分):近三年无任何招投标不良记录、无行政处罚、无信用惩戒,得**分;有轻微不良记录扣*—**分。
五、无效响应及废标情形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万元;
**.报价低于成本恶意低价、明显异常低价的;
**.资格条件不满足公告要求;
**.响应文件逾期、未密封、缺页、篡改、弄虚作假;
**.存在围标、串标、挂靠等违规情形;
**.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从业期间。
六、比选实施
**.比选组织:贵州省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比选时间:拟定于****年*月*日上午*:**,参加比选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比选地址:贵州省锦屏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步行街社区***号)。
**.如果有效参选单位不足三家,锦屏县农业农村局另行发布公告。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缺失的响应文件,比选人有权拒绝接收。
七、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锦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未中选单位恕不另行书面通知,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八、合同签订与履约要求
**.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正式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合同内容不得与本比选公告实质性条款相悖。
**.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开展代理服务,确保项目招标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违规操作。
**.因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违法违规、招标失败、质疑投诉成立、被财政部门处罚或影响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的,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服务费,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九、报名方式
**.参选人需在****年*月*日**:**前将《报名比选函》(见附件)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即认定报名成功。
邮箱地址:**********@**.***
联系人:吴德富(联系电话:***********)
十、服务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支付,包干使用,中选单位不得另行收取资料费、平台费、加急费等其他费用。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锦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锦屏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参选单位参与本次比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参选单位一经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比选公告全部条款与要求。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成果、相关资料版权归比选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步行街社区***号
联系人:吴德富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报名比选函
致:锦屏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锦屏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内容及要求,遵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后,我方愿意参与比选,并承诺按本项目清单中要求及相关规范完成该项目。
*.我单位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比选相关要求。
*.我单位承诺按照要求在比选当天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料;所递交的比选资料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比选报价的影响;我们完全同意你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完全同意比选的规定。若我单位在比选后擅自撤回比选文件、拒绝对比选规定或是由于自身的过错而不能缔结合同,以及比选人发现我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资料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其他补充说明: (若无补充说明,请填“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选申请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