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6-05-07 00:00:00
****年株洲电信分公司中心广场核心自有厅招租比选项目(第二次)
未终止发布时间:**********
****年株洲电信分公司中心广场核心自有厅招租比选文件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中心广场核心自有厅招租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中心广场自有厅招租项目,门店名称、位置、面积、租金如下:
门店名称 |
地址 |
面积 |
公允租金 |
小米销服店 |
建设中路**号 |
*** |
****** |
华为体验店 |
建设中路**号 |
*** |
****** |
****体验店 |
建设中路**号 |
*** |
****** |
****销服店 |
建设中路**号 |
*** |
****** |
*.*比选内容:
合作模式:引商采取全外包模式。
合作商数量:*家。
合作期限:*年半。
门店招租标准、业务积分目标、补贴单价:
中选合作商,须按要求全额缴纳房租,缴纳周期可按季度支付或一次性缴纳。中选合作商缴纳房租后每月发展积分按房租补贴标准核发,业务积分目标、补贴单价及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补贴单价(元/分) |
协议期积分目标 |
月积分目标 |
公允租金 |
|
小米销服店 |
* |
***** |
**** |
****** |
华为体验店 |
* |
***** |
**** |
****** |
****体验店 |
* |
***** |
**** |
****** |
****销服店 |
* |
***** |
**** |
****** |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
*.*参选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其他要求:厂商资质、门店数量、终端零售量要求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号株洲电信办公楼*楼渠道运营部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号
联 系 人:陈玥
电 话:***********
纪检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