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5-27
浙江/宁波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同意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宁波-2026-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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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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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函悉。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与服务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统一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东吴镇东村村、西村村、南村村、北村村等*个城中村村内建设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包括: (一)城中村范围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道路工程:对*条村内道路进行改造提升,总长度****米;*.绿地工程:对城中村部分沿河绿地进行改造提升,总面积 *****平方米;*.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对道路沿线的排水、供水、照明、安防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 (二)城中村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停车场改造工程:对东吴镇城中村*处停车场进行改造提升,总面积****平方米;*.其他服务设施:对城中村内配套经营设施***平方米、文化体育设施***平方米及便民服务用房**平方米等其他服务设施进行提升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东吴镇共同筹措解决,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为协助本项目前期推进,我局对项目实施容缺审批。涉及打包项目的,子项目在实施前需按规定报批。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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