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5-27 00:00:00
| 关于同意浙江明州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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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函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明州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统一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包括明州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明州经济开发区上何河排涝提升整治工程、明州经济开发区上河头岸河排涝提升整治工程、经十北路(景江路*朝阳路)新建工程、北大路(环镇路*天童南路)拓宽改造工程、何夏路(姜山河北*雁湖路)新建工程、明阳路及连接工程(楝树港河*姜茅路、规划支路)、明州经济开发区主副园联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明州经济开发区主副园联通路综合停车场及配套能源站项目、明州经济开发区配套生态绿化及附属停车场项目、雁湖路北侧(何夏路*上河头岸河)绿化工程共**个部分。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产业园用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约*.*万平方米,研发、行政等配套功能空间*.*万平方米;河道整治长度约****米,宽度**米,其中新开挖河道面积约*.*万平方米,新建护岸长度约****米;新建道路长度约****米,改建道路长度约****米;新建停车场面积约****平方米,停车库面积约****平方米,设置机动车位共约***个(含产业园),配置充电桩共约**台(含产业园);建设绿化(含滨河绿化)约*****平方米。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 为协助本项目前期推进,我局对项目实施容缺审批。涉及打包项目的,子项目在实施前需按规定报批。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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