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团结路校区、星林路校区保安、保洁人员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5-27
河南/商丘 中标结果
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团结路校区、星林路校区保安、保洁人员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商丘-2026-05-27 00:00:00
项目名称 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团结路校区、星林路校区保安、保洁人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服务类 行政监管单位 商丘市财政局
相关公告
发布日期: ********** **:**

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团结路校区、星林路校区保安、保洁人员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的委托,就“团结路校区、星林路校区保安、保洁人员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团结路校区、星林路校区保安、保洁人员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元

*包预算金额:******元

*包预算金额:******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号

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磋********

三、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年*月**日发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上午*:**

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韩伟光(采购人代表),李兰英(组长),刘莉莉

五、未通过及原因

*包:符合性审查情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 行了评审,其中郑州新发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因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第 ** 页 **、服务说明一览表 下方说明 *、供应商必须把磋商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列入此表,并按照磋商项目要求的顺 序对应填写的要求将服务地点填写到表格中,导致磋商无效;河南振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第 ** 页 **、服务说明一览表下方说明 *、供应商必须把磋商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及 要求列入此表,并按照磋商项目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的要求将第二、商务服务要求填写到表格中 ,导致磋商无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通过了符合性审查。

*包:资格审查情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 格性审查,其中商丘市超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因 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适用 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说明第 * 条,供应商应提供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导致磋商无 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六、供应商得分情况

*包:

*、投标单位:商丘卓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商丘博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省传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商丘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商丘市鑫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广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商丘市恒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七、磋商结果:

*包: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包:

成交供应商:商丘卓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价:****** 元

大写:陆拾柒万元整

成交供应商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团结路南侧(铁路新村)第三排东起第三户

服务期限:*年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

联系地址:商丘市团结中路 *** 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名称:商丘市财政局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南路***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

九、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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