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5-27 00:00:00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批)**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批)**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蓝舰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号创业大厦*层*****
被投诉人:江苏省宜兴第一中学周铁分校
被投诉人地址:宜兴市周铁镇彭干村余家桥
相关供应商:上海稂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
当事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号*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以“再制造产品”为由豁免所涉案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及法律错误。\**、中标供应商上海稂秸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无***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参与投标,且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中标行为应属无效。
投诉请求:*、请求依法认定被投诉人就本次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该质疑答复无效;\**、请求依法认定涉案*款电源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年修订)》中****类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依法必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请求依法认定中标供应商上海粮秸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无***认证的产品参与投标,其投标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无效;\**、请求依法认定上海粮秸科技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其中标资格无效;\**、请求相关部门对上海粮秸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宜兴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