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5-27 00:00:00
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答疑**号、补遗**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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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答疑**号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在网络上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近 * 年(限定在 * 年以内)无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建议招标人取消这一要求。 回复*:取消财务要求,详见补遗**号。 提问*: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近 * 年(限定在 * 年以内)无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因此,在国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中小企业的情况下,建议招标人取消这一要求。 回复*:取消财务要求,详见补遗**号。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公告*.*.*财务要求变更为: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招标公告*.*建设规模变更为: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地下****.**㎡)。本工程为七层(地下二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变更为:
*、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取消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重新上传定标方案,以本次上传的定标方案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