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2026-05-27 00:00:00
安赣高速**标项目经理部管理用车租赁供方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安远至赣州高速公路**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日期: **********
安赣高速**标管理用车租赁供方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补遗书(第***号)
安赣高速**标管理用车租赁供方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补遗书(第***号)
各供应商:
根据《安赣高速**标管理用车租赁供方采购项目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款规定,采购人决定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及修改:
*.询比采购公告落款时间****年*月**日修改为****年*月**日。
*.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评审专家*人,修改为:评审委员会构成:*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评审专家*人。
*.询比采购公告*.*(*)*)“各经理部租用车辆数量超过*辆(含*辆)应配置*+*名驾驶员(*为车辆数量)”,各经理部租用车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响应文件、第一信封、四资格审查资料、(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五年承揽的项目业绩情况表,
“供应商在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资料要求:业绩合同及相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万元,并附发票验真截图(可参考本章第五节第*条操作示例),否则不予认可。”
修改为:
“供应商在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资料要求:业绩合同及相应合同的结算及发票,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万元,并附发票验真截图(可参考本章第五节第*条操作示例),否则不予认可。”
采购人:江西交工安赣高速**标项目经理部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