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5-27 00:00:00
|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 ||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政发〔****〕**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效,对****年度宁波海警局奉化工作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依据
*.宁波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督查抄告单〔****〕汤飞帆***号;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奉化区海警营房建设的相关意见》;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宁波海警局奉化工作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奉发改投〔****〕**号);
*.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法定审批文件。
二、项目概述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鸿峙村南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六层业务用房及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年*月取得立项批复,****年*月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工建设。
三、项目实施情况
****年为项目建设关键之年,围绕项目审批、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等主要内容,加快实施。
(一)严格落实报批手续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依法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为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准备。
(二)依法开展招标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甬资交管委办〔****〕*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完成电梯、智能化、厨房设备、空调设备等招标采购工作,保障招标采购工作与工程建设有效衔接。
(三)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年*月份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工建设,第三季度完成场地围挡、临设搭建及桩基施工;第四季度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并实现结构封顶,为项目如期交付使用奠定基础。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资金管理措施及成效
*.严格执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款拨付,所有支出按合同、按进度、按审批流程执行。
*.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核机制,确保资金流向清晰、用途明确。全过程接受财政、审计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透明规范。
*.资金拨付及时、支付规范,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违规开支等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与工程进度匹配,有效支撑项目建设。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年下达项目预算资金****万元(区财政资金),当年拨付资金****万元,支出执行率***%。其中,支付项目勘察费*****.*元,支付项目临电工程费用******元,支付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元,同时依据区政府、区财政局相关规定及区大项目统筹办专题会议纪要〔****〕*号、项目代建委托协书等文件要求,支付项管公司项目建设费********.*元。
五、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该项目于****年立项,****年开工建设,计划于****年二季度竣工。****年主要完成了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审批,并实现依法开工、有序建设。期间,项目克服潮汐影响、作业面窄等不利因素,按期完成桩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及封顶,为****年竣工交付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海警执法、应急救援、海域管控能力,助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