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6年道路物探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2026-05-27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6年道路物探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6-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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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年道路物探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一、功能及要求: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二、相关标准

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及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 ******);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程》(*** *******);

(*)《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规范》(*/**** ******);



三、技术规格

(一)工作内容及目标要求

*、采用车载三维雷达全覆盖、二维雷达局部详查及面波法相结合的综合物探手段,对采购范围内路段的地下*.****疏松、脱空、空洞等病害体进行检测,及时准确地发现地下病害体,为病害处置和隐患消除提供依据,保障道路安全通行。

*、测线布置应覆盖整个检测区域,无盲区、全覆盖,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风险源。具备行车条件的车道,采用车载三维雷达进行检测:不具备行车条件的,采用便捷式二维雷达进行检测。对轨道交通沿线、过路顶管、拖拉管、深基坑和深埋市政管线等沿线路段或周边区域,当病害体埋深较大时,应结合面波法综合探测。

*、通过现场数据采集,内业整理、处理、解译和分析,结合现场钻孔等有效验证手段,查明地下病害体的具体位置、平面分布、几何尺寸(面积、埋深和净高)等详细信息。同时,根据相关标准,结合现场调查和病害体特征等,分析病害体的影响程度,评定其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

*、检测过程中,若发现脱空和空洞等风险等级高的病害体,应采用多种频率雷达天线连续测试,必要时结合面波法进行多种方法综合探测,并将验证资料及时上报采购人,配合采购人或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警示和处置。

*、对空洞、脱空等风险等级高的病害体,应全部采用钻探、内窥镜等手段进行验证;疏松病害体的验证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且不应少于*处。验证结果与解译结果不一致时,应对原始数据、现场复测数据进行重新解译、识别。

*、供应商应具备**小时工作能力,应急检测须在*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小时内提供检测成果,保证各项资源投入的及时性、检测工作的高效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指导除险工作。

*、按时提交详实的检测工作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工程概况、检测技术与工作方法、仪器设备、测线布置、病害体信息、成因分析、处置建议,病害信息卡等。

(二)检测成果报告要求

探测作业和成果检验完成后,应编写物探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工作概况:实施周期、检测方法、执行标准、工作成果、分析建议等;

*、工程概况:探测目的、内容和范围,技术要求、完成的工作量等;

*、工作依据:采用技术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区域场地条件:地理环境、地形地貌、水文特征、区域地层、现场环境情况等;

*、工作流程与方法:工作流程、检测方法、仪器设备与参数、测线布置、坐标定位、病害复核、验证方法等;

*、数据处理与解译:信号识别、数据整理、数据处理、分析和解译等;

*、地下病害体风险评定:评定方法、指标、结果和统计等;

*、检测成果与分析:病害体验证情况、成因分析等;

*、病害处置:处置情况与分析等;

**、结论与建议;

**、图件成果:检测道路分布示意图、测线布置示意图、地下病害信息统计表、地下病害信息卡、地下病害分布示意图、病害体验证影像资料;

**、将病害体录入管理平台,以平台方式呈现检测结果;

**、检测报告: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道路的空洞检测工作,并达到相应的检测标准和要求,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每份检测报告均须提供书面文档*份和电子文档*份,电子文档须备份于移动硬盘。各检测报告须备送审稿*份,报采购人审阅后再补充修改、完善、定稿。

(三)数据管理与保障措施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保障体系,对数据采集、存储、备份、保密和传输等各环节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检测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过程中应注重数据质量检查,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流程。检测试验站应建立从数据采集、专业分析到成果复核的全流程闭环体系。采集数据应包含以下内容:地下病害体类型(空洞、脱空、疏松体、富水体等)、空间位置(平面坐标、埋深、规模尺寸)、探地雷达图谱特征、探测时间、探测设备参数及操作人员信息。现场采集的原始数据应同步生成采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测线编号、探测起止时间、天气状况、路面条件、设备运行状态等信息。采集记录应经现场操作人员签字确认,并作为成果资料一并归档。

*、数据存储: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系统,对采集的原始数据、中间处理数据、最终成果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分级管理。数据存储系统应具备海量数据管理能力,支持探地雷达探测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实现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病害数据空间化存储与管理。数据存储应采用专业化的存储介质和格式。原始雷达数据应保存为通用或标准格式,不得私自压缩或转换导致数据精度损失;成果数据应采用开放或通用格式存储,便于采购人调阅和后期利用。数据处理和存储过程中,必须确保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对应关系。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现场或内部数据中心配置专用数据存储服务器,实行数据分类存储制度。原始数据与处理后的成果数据应分别存储,不得混存。存储设备应配备冗余备份机制(如****磁盘阵列),防止因硬件故障导致数据丢失。数据存储期限应不低于项目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项目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含原始数据)应按采购人要求移交或归档,不得擅自留存或删除。

*、数据备份:成交供应商应制定数据备份管理制度,明确备份策略、备份周期、备份方式和恢复流程。应实现对业务数据和空间数据的无损备份和恢复。各类检测数据应长期保存并备份。数据备份应采用多重备份机制,至少包括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两种方式。本地备份可每日或每周执行增量备份,每月执行全量备份;异地备份可采用云端备份或物理介质异地存放方式,备份周期不短于每月一次。重要数据(如原始雷达数据和定位数据)应在每次现场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备份。成交供应商应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数据恢复演练,验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数据恢复演练应形成书面记录,连同备份记录一并存档备查。项目完成后,全部检测数据(含备份数据)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移交归档。成交供应商不得在项目结束后私自留存备份数据,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签订保密协议。

*、数据保密道路空洞检测所获取的道路地下结构数据、地下病害体分布信息、定位坐标等可能涉及城市基础设施敏感信息,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按涉及保密数据进行管理。对于新采集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涉及保密测绘地理信息的数据,应先按涉及保密数据进行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留存,更不得公布和销售。成交供应商应对参与本项目的全部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培训,与项目相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范围、责任边界与追责情形。涉及保密人员岗位变动、离职或退休时,其管理使用的涉及保密设备及存储介质应按规定做好移交、登记、签收等手续。数据存储系统应配备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漏洞扫描、病毒查杀、数据库安全等安全保密产品。关键数据的访问和操作应实行日志记录,日志信息一经记录即不可篡改,确保操作行为可追溯。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涉及保密检测数据及成果资料移交采购人统一管理。属于涉及保密成果的,应按照“应销尽销”原则依法销毁或交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销毁的登记、审批记录应长期保存备查。

*、数据传输现场采集的原始数据应通过专用加密存储介质(如加密*盘、移动硬盘)或安全加密的网络传输通道回传至数据处理中心。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传输数据的,应对介质进行加密管理,建立介质使用登记制度,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设备。向采购人提交检测成果时,应采用安全加密的传输方式。对于涉及保密数据成果,应采用专人专送方式,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非涉及保密成果可通过采购人指定的安全网络传输通道或加密存储介质提交,并办理数据交接签收手续。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数据传输日志管理制度,记录每一次数据传输的时间、内容、传输方式、发送方和接收方等信息,日志应保留至项目完成后不少于两年。

*、成果交付与归档: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检测成果资料,成果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探测数据、处理后的雷达图谱数据、病害体分布图及统计表、检测分析报告、验证记录及影像资料等。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格式和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成果资料应进行完整性检查和质量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提交成果资料清单,并经采购人确认签收。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归档资料完整、规范、可查阅。

(四)检测人员要求

*、驻现场检测人员专业、年龄结构配备合理齐全;检测人员由成交供应商合法聘用并签订合法劳动或劳务合同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劳动劳务纠纷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涉。

*、检测人员应按照工程需要按期进场到位开展工作;周期检测过程中检测方应每天向采购人提交每条道路检测的情况,解释或说明疑似地点位置、大小等,并说明疑似原因。

*、派驻场的检测组人员须经采购人单位确认,未经采购人单位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以任何方式转包、发包、委托给任何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完成本项目。

*、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名,技术负责人*名,检测人员不少于*,以上人员不得同时担任多个岗位,所有人员均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检测(市政、测绘、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职责要求

项目负责人统筹项目全流程,需与采购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需求动态,合理调配人员与资源,确保检测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对项目质量、安全及进度负总责,严格把控检测成果,杜绝转包分包行为,妥善处理项目中的各类问题与纠纷。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技术工作,依据项目要求制定合理的检测方案,指导现场人员规范操作,对检测数据进行专业分析与解译,确保病害识别准确。还需组织开展技术验证工作,审核检测报告,保障技术成果符合相关标准与采购人要求,为道路病害处置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方案开展现场作业,规范操作设备,如实记录检测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每日整理检测情况,及时上报疑似病害信息,配合完成病害验证与复测工作。同时,遵守现场安全规定,服从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的调度,保障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测技术人员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资料需符合以下要求:证明须清晰显示缴费单位名称、参保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分公司参保的,须提供总公司归属关系证明;社保缴纳记录须为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税务系统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官方可验真凭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社保经办机构电子印章的扫描件;社保证明上人员信息须与响应文件中人员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要素完全一致;④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替代社保证明材料。

**、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证书需符合以下要求:须为国家认可的发证机关(如人社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核发,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吊销、注销等情况;所载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须与响应文件中对应人员信息完全一致,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须提供证书完整、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含照片页、信息页、盖章页;④证书信息与响应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如姓名错别字、身份证号位数不符、单位名称缩写不统一等),须同步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更正证明或公证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⑤证书扫描件须与社保缴纳证明中同一人员信息相互印证,姓名、身份证号等字段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证明材料不匹配,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五)设备要求

*、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探地雷达及其他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指标须满足现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检测过程中使用的创新技术、数据分析软件的种类、功能须满足现行行业规范标准和管理要求;

*、设备配置要求:三维探地雷达设备一台、面波勘探设备一台、配备驾驶员的专项作业车一台。设备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设备为供应商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或协议须提供彩色扫描件,明确载明合同双方名称、购买(租赁)标的、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面,不得缺页漏页,且双方名称、印章、金额等关键信息须清晰可辨,不得模糊、遮挡,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协议)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发票提供彩色扫描件,双方名称、购买标的、金额等关键信息须清晰可辨,不得模糊、遮挡,否则视为无效发票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安全文明检测要求

成交供应商要根据现场特点,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加强检测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在现场检测工作开展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检测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并对参加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有车辆通行的道路等场地上进行管线调查和探地雷达检测时,应采用以下安全措施:道路检测需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所有检测人员必须穿戴反光安全服;车载检测时,汽车行进速度不得超过探地雷达正常采集速度,车载检测时,所有参与测试的工作车均贴安全反光条、打开车辆示宽灯、警示灯,进行警示。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检测作业,并对安全作业负责;成交供应商须采取一切必要的、充分的、合理的严格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检测作业安全。否则,如因成交供应商检测作业等所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赔偿)和或因成交供应商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作业而发生的费用及处罚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个月。(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检测费用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为实际完成工作量*综合单价。且结算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成交人完成相应检测服务内容,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金额的**%,剩余的*%待双方确认无任何纠纷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五、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序号

道路名称

起终点

道路长度/*

车道长度/*

备注

*

栖凤路

东二环(洪山桥)至湘江大道

****

*****

*

福元路

芙蓉路至东二环

****

*****

不含辅道

*

湘江北路

北二环至绕城高速

****

*****

*

兴联路

湘江大道至京广铁路桥

****

*****

*

营盘路

东风路至湘江大道

****

*****

不含隧道及东风路至芙蓉路段南半幅

*

万家丽路

三一大道至滨河路

****

*****

含辅道

*

黄兴北路

栖凤路至三一大道

****

****

车道长度合计

*****

综合单价

****元/**

总计

******.**元

注:(*)检测长度为预估长度,不作为采购人承诺检测长度,最终以实际检测长度为准,按实结算。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道路,本次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调整需要检测的道路。



六、验收标准

*.验收主体: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组织形式:本项目由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自行组织验收。

*.验收时间和条件: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验收申请*个工作日内。

*.验收小组的组成:验收小组共*人,由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业主代表、监委*人组成。

*.验收内容:对提交的各类检测成果、评估报告、视频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长沙市开福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业主代表、监委*人组成,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签字确认。(*)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服务单位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年。(*)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验收标准: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其他关于履约验收的有效约定。 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约定或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测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需向采购人支付付款总额*.*%/每日的违约金,迟延超过合同结束期**个工作日(不可抗力情况除外),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对应合同款项,并扣除付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成交供应商负责日常检测相关材料及资料的妥善保管,并在验收完成后及时交付给采购人。若因保管不善导致相关材料遗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弥补,并扣除当次付款总额的*%作为赔偿。

**.争议处理:(*)验收结果争议:成交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检测服务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并保证其真实,以便成交供应商有效的提供服务。如采购人提出的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有疑问,或现场客观条件制约导致不能按方案开展工作,经协商沟通后采购人负责进行解释和调整。(*)对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如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提交符合标准的成果报告,成果报告需达到采购人及委托设计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成果报告无偿返工,经返工后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计量与验收;逾期不提供满足采购人及委托设计人要求的成果报告,严格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准确、完整、全面、无误的对辖区采购范围内的检测点,按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等,进行检测探测排查,不得无故遗漏、缺漏、错勘、错报,如经采购人检查抽查发现有上述行为,采购人责令更正,行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如所检测探测路段排水管网发生严重内涝、道路塌陷等意外事故,经查明是因成交供应商漏检漏报、缺检缺报、错检错报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延伸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在后续采购人组织专项清淤疏浚、修复处置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大量失真、数据不全、探测检测不准、出现重大偏差误差,供应商需承担采购人因检测问题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委托其他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工程返工、停工的人工及材料损耗费;工期延误导致的第三方索赔费用(如施工单位窝工费);因质量/安全隐患产生的整改、修复费用。

*)成交人不得任意扩大调整检测范围,更不得遗漏、缺漏、错勘,对检测成果的精确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成交人要加强检测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造成一切不良后果或人身伤害,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承诺: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包括评审因素中牵涉的类似业绩、人员证书等)在投标前已进行核验,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则视同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需对采购需求进行响应并提供响应承诺函,且承诺函应包含以下内容:(*)供应商须就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质量保证、服务期/交货期、售后服务、履约责任、诚信合规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全面的响应与承诺;(*)承诺内容须完全响应、无偏离、无保留、无附加条件;如有偏离须如实详细说明,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承诺须具体明确,表述严谨,不得使用模糊、笼统、不确定用语;(*)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承诺内容须真实有效,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中标后承诺将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严禁虚假承诺、隐瞒信息,一经查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则视同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人员或设备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不得缺页漏页,不得模糊、遮挡等,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形,都视同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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