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答疑01号、补遗01号
2026-05-27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答疑01号、补遗01号
四川/成都-2026-05-27 00:00:00

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答疑**号、补遗**号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答疑**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在网络上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近 * 年(限定在 * 年以内)无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建议招标人取消这一要求。

回复*:取消财务要求,详见补遗**号。

提问*: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近 * 年(限定在 * 年以内)无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因此,在国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中小企业的情况下,建议招标人取消这一要求。

回复*:取消财务要求,详见补遗**号。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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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公告*.*.*财务要求变更为: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招标公告*.*建设规模变更为: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地下****.**㎡)。本工程为七层(地下二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变更为: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财务要求;

*、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

资格评审标准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

*、取消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重新上传定标方案,以本次上传的定标方案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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