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2026-05-27 00:00:00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年*月*日(星期四)*时**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六)向社会公开拍卖广西贺州市福安银铅钨矿北矿区堆积区土石方。具体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广西贺州市福安银铅钨矿北矿区堆积区土石方。具体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方向,直距约**.***处,行政区域隶属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管辖,堆积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土石方资源量共计约**.**万吨(此数量仅作为参考)。起拍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特别声明:
*.本次拍卖的起拍价已包含编制前期费用共*.**万元(包含资源量估算、价值评估费用及编制费用),请各位竞买人务必知悉并予以充分考量;
*.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所提供土石方资源量非实际可利用数量,请竞买人实地踏勘现场,自行判断实际可利用数量。如出现与本拍卖文件所标数量、质量不相符的情况时,均不影响此次拍卖的成交价,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对拍卖成交价款进行补差或退款;
*.标的物的清运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在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若因买受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清运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安全、环保、水保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成交之日起**日内缴纳复垦保证金***万元至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并对拍卖石料区域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修复治理方案,修复治理方案中须明确施工期限,待修复治理方案评审通过且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开展施工清运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并承担相应的清运及修复义务。(清运石料及修复施工期限计划定于**个月,具体以编制修复方案时限为准)。施工完成后*个月内,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清理、平整施工场地,取得委托人验收通过后,无息退还缴纳复垦保证金。未在核定施工期限内完成生态修复及土石方清运工作的或场地清理未通过委托人验收的,自逾期当日起,按拍卖成交总价款每日*.*%计收滞纳金,滞纳金优先从复垦保证金中抵扣。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延期的,可另行协商;
*.关于此次拍卖土石方涉及的山场林地以及运输道路维护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属地乡镇政府配合做好民事工作。若买受人出于实际需要,计划另行选址或修建新的道路用于运输作业,则必须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报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责任。
*.买受人装卸、清运标的物时,应按照环保、执法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清洗、盖篷等,确保规范运输,不出现带泥上路等情况。如被相关部门查处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拍卖人以任何方式对本次拍卖标的所做的介绍及评估,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质量、瑕疵的任何担保。竞买人需自行了解该拍卖标的物范围、地形地貌和交通运输道路情况。竞买人必须在法定的公告期和标的展示期内,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审查,了解清楚后再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举牌应价即为行使相关权利,表明您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自愿承担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后的任何责任。
二、拍卖方式:
按现状及评估价值增值拍卖。
三、买受人资质要求:
买受人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经工商部门审批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账 号:***************
转账请备注:广西贺州市福安银铅钨矿北矿区堆积区土石方竞买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以保证金到账为准)。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号柳沙三兴花园**栋**号
六、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广西英达思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矿保股)
联系人:黄文龙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法律法规股)
联系人:陈宁 联系电话:************
七、具体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广西英达思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