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
2026-05-27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
安徽/合肥-2026-05-27 00:00:00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 **********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
发布时间: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问:询比文件附件:“附件*:设施设备要求***道闸设备”中:“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技术规格书及型式试验报告;

*)对应设备型号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对应设备型号的维护检修手册;

*)设备出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设备电气接线图。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负完全责任。

请问:以上材料中标后提供还是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供?

答: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合同签订后进场前中标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查。

*、问:询比文件附件:“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成果文件”中,“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补疑”第*项内容与控制价中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控制价中价格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

联系人:刘孝卓

电话:*************

招标代理: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项目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方式:*************、********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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