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5-27 00:00:00
关于福州新区(长乐区)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数据企业引育服务采购
市场询价函
各报价供应商:
我公司对“福州新区(长乐区)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数据企业引育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询价。通过询价得到的最低询价金额作为本项目预算单价与响应结算单价。
项目需求描述:福州新区(长乐区)数据要素协同创新基地项目数据企业引育服务采购,本次数据企业引育服务拟采购*类入库企业共***家: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入库企业类型需符合《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数据企业常态化入库工作的通知》(闽数据〔****〕** 号)要求,并经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完成正式发文公布入库企业名单后,方可视为入库成功。
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公告所附“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报价,并将报价函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多页须加盖骑缝章)后,于****年*月**日**:**前将报价函电子档(报价材料盖章扫描件及*****或****版本的报价单)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并将原件以密封信函方式邮寄至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感谢贵方的参与!
*、报价仅供编制响应价时参考,并非采购邀约,供应商须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完整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文件须包括:封面、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或技术转让或技术推广或大数据服务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或数据处理服务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信用中国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记录证明、报价单、投标承诺书、供应商遵守招标采购纪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响应文件)
*、异常报价说明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三)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采购人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采购人应当结合同类服务在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本项目采购将在市场询价结束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采购活动,参加询价单位可正常参与后续的采购活动。
*、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号*#楼
收件人:林先生,***********
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