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宾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026-05-27
福建/三明 招标采购
清流宾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福建/三明-2026-05-27 00:00:00
清流宾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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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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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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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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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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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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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
清流宾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清流宾馆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清流宾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项目名称:清流宾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睿闽清招(****)**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谈判保证金(元)

*

清流宾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

******.**

****元

*.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谈判供应商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为准,本项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年****日起至****年****日,每*:**—**:**、**:**—**:**(北京时间)到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元。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屏山路*****))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流宾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号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法: ***********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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