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2-31 00:00:00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汇东滩**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年度南汇渣土码头航标维护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南汇东滩**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年度南汇渣土码头航标维护项目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年度南汇渣土码头航标维护。
*.*合同期限:*年。
*.*服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库区。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结算及支付时间:分*期支付。每年年底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开具*%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在收到发票并查验无误后的**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结清当年费用。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
开办资金:***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信情况: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为事业单位,举办单位为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负责人为梅建群,开办资金***万元;经相关网站查询,实控人无失信记录、近三年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限制高消费记录;未被列入集团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或者与其关联,经查询经营风险等级低。
推荐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负责设置与维护南汇**渣土码头航标。
为使**库区码头航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以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需委托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对航标进行维护。本次采购情况特殊,符合公司《采购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二条:采购计划经采购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分包商)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故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商定航标维护服务事宜。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源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号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