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26-05-27 00:00:00
镇前道路提升及镇前小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澄清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镇前道路提升及镇前小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
|---|---|---|---|
| 标段(包)名称 | 镇前道路提升及镇前小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
| 性质 | 更正 | ||
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镇前道路提升及镇前小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于****日*月**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部分
原文 | ||
企业业绩 (**分)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载明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施工管理机构(* 分) | *、在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拟任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分,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师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和身份证打印件或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近*个月指****年*月至*月,下同)社保证明材料。 | |
更正为 | ||
企业业绩 (**分)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 * 个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合同载明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分) | 在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和身份证打印件或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近*个月指****年*月至*月,下同)社保证明材料。 | |
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付款周期
原文 | ||||
支付次数 | 支 付 时 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一次支付(预付款) | 在合同签订、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并在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后**日内 | 合同总价的**% | ||
第二次支付 | 完成合同进度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日内 | 支付至正式合同价的**% | ||
第三次支付 | 完成合同工程量的**%,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日内 | 支付至正式合同价的**% | ||
第四次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 | 支付至正式合同价的**% | ||
第五次支付 | 工程竣工结算经榕城区财政局审核定案后**日内 | 支付至审定结算造价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 | ||
第六次付款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日内 | 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 ||
更正为 | ||||
支付次数 | 支 付 时 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一次支付(预付款) | 在合同签订、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并在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后**日内 | 合同总价的**% | ||
第二次支付 | 完成合同进度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日内 | 支付至正式合同价的**% | ||
第三次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 | 支付至正式合同价的**% | ||
第四次支付 | 工程竣工结算经榕城区财政局审核定案后**日内 | 支付至审定结算造价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 | ||
第五次付款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日内 | 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 ||
三、补充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版本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其他地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