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5-27
四川/内江 质疑投诉
隆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6-05-27 00:00:00
隆昌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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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睿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所地(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内江经济开发区四川省内江市经开区甜城大道***号内江国际家居商贸城二期一标段内江农商大市场**栋*楼***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睿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在智慧导医系统采购项目(三次)(*****************)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以及《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号)第十二条第三、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界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因素:……(三)财政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四)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清案件事实的……”《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号)附件*第**项的相关规定等,本机关决定对四川睿骁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


隆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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