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6-05-27 00:00:00
项目编号:***********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林西县官地镇龙头山村五组西沟沙场选矿附产品进行公开转让交易。
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袁月鹏
单位性质:国有独资企业
(一)竞价标的物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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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位置 |
转让底价 (万元) |
竞价步长值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数量 (万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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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官地镇龙头山村五组西沟沙场选矿附产品 |
林西县官地镇龙头山村五组西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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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履行了政府审批程序,并且已经批准,经内蒙古资百溢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对上述网络竞价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报告(内资百溢资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林西县财政局备案。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四、标的转让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标的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竞价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现状等信息,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参与竞价,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负。
(二)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均严格按照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书确定,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参与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转让要求
*、根据林西县官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关于官地镇关沟沙场选矿附产品的情况说明》的要求,本项目矿沙清运分两期实施,具体如下:
一期工程:自受让单位挂牌成交并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清运方量暂定为**万立方米。受让单位须在一期工程开始前足额缴纳对应价款,方可进场作业。
二期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清运方量暂定为**万立方米。受让方在完成一期清运后,如需继续实施二期工程,须在一期结束前足额缴纳二期全部价款。若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二期价款,视同自动放弃二期清运权利,双方合同自动终止,一期已清运方量按实结算,受让单位不得再行进场。
受让方按规定自行采挖、运输选矿附产品,官地镇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责任,对受让方的选矿附产品采挖数量和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管。受让方施工作业要符合《林西县官地镇龙头山村五组西沟沙场选矿附产品处置方案》的要求,遵守环保、水保、安全、国土、交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价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西县官地镇龙头山村五组西沟
联系人:袁月鹏
电 话:***********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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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竞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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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官地镇龙头山村五组西沟沙场选矿附产品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价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价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价人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价的;
*、未按成交(受让)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受让)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意向竞价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本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资格确认、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一)成交后,受让方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林西县税务局东楼四楼
联系人:袁月鹏
电 话:***********
(二)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见附件合同样本)。
(三)受让方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向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交清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款。
户名: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内蒙古林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区支行
(四)项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竞价保证金原路返还。
发布单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