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5-26 00:00:00
蚌埠第三中学新校区科学教育劳动基地阳光房审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第三中学新校区科学教育劳动基地阳光房审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号百商现代名苑**栋*楼办(*****室)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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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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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蚌埠第三中学新校区科学教育劳动基地阳光房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审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支付造价审核、项目变更的工程量价审核及项目索赔洽商审核,项目合同完工结算审计,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等。供应商须在采买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安排专人现场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买人为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买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买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买人或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买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买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买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买人信息
采 买 人:蚌埠第三中学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东路***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明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湖春天商业街***幢**层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