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于与桂林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安装通信设备用电项目的请示
2026-05-13
广西/桂林 招标采购
2026年关于与桂林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安装通信设备用电项目的请示
广西/桂林-202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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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于与桂林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安装通信设备用电项目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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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年关于与桂林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安装通信设备用电项目的请示直接采购公示
****年关于与桂林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安装通信设备用电项目的请示采购人为叠彩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经现场核实,万鑫广场不具备改直供电条件(是开发商自己的专用变压器,装直供电必须从万鑫广场旁边汽配市场内拉线到广场电井内,拉线涉及到破路,工程申报和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高),经多次双方协商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电信设备不另收场地租金,只收取基站设备用电电费。联合中国联通一起协商(联通在该地址的设备电费签约是*.*元/度),对方同意我公司设备用电单价从原来的*.**元/度降至到*.**元/度挂表实数进行支付。
我分公司已与业主方桂林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沟通洽谈,就存量站址续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一、基站供电方式为转供电,电费按按*.*元/度(含税),业主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本期电费较上一期合同相比电价不变,拟续签一 年,按*.*元/度(含税)来预计年度电费为****元,合同期电费总额合计****元。
二、直接采购原因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曾哲云,***********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叠彩区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