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用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秀峰区伏和巷滨江路口灯杆塔(100810)等7个站址设备用电的请示
2026-05-13
广西/桂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关于租用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秀峰区伏和巷滨江路口灯杆塔(100810)等7个站址设备用电的请示
广西/桂林-2026-05-13 00:00:00

关于租用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秀峰区伏和巷滨江路口灯杆塔(******)等*个站址设备用电的请示

未终止
正文

关于租用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秀峰区伏和巷滨江路口灯杆塔(******)等*个站址设备用电的请示转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租用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秀峰区伏和巷滨江路口灯杆塔(******)等*个站址设备用电的请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租用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秀峰区伏和巷滨江路口灯杆塔(******)等*个站址设备用电的请示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租用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秀峰区伏和巷滨江路口灯杆塔(******)等*个站址设备用电的请示采购人为叠彩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我公司租用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秀峰区伏和巷滨江路口灯杆塔(******)等*个站址合同到期。因*个站址涉及覆盖重要密集小区和商业区,因此需要继续使用,*个站址常驻用户共****人,***忙时用户数****人(电信占比**.**%,联通占比**.**%),总日均流量***.***(不含联通***.***,含联通***.***)

我分公司已与业主方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经过沟通洽谈,就存量站址续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一、基站供电方式为转供电,电费按供电局电价结算(含税),业主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本期电费较上一期合同相比电价不变,拟续签三 年,按*.*元/度(含税)来预计年度电费为*****元,合同期电费总额合计******元。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桂林翰致租赁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苏勇胜***********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叠彩区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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