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6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6-05-27
天津 招标采购
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6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2026-05-27 00:00:00
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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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机关****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项目名称:****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近年来,随着天津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呈易发多发态势,因信访问题解决不及时引发的矛盾升级,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年,按照市委社会体制改革和全市政法工作部署,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市司法局与原市综治办、市信访办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开展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访调对接”)。为进一步预防和化解信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拟进行政府采购,推动“访调对接”工作更好落实。预计我市****年信访事项通过人民调解息诉罢访人次不低于***人次,达成书面协议不低于**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于****年,是由天津市辖区内的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以及从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天津市司法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天津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其下属的天津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访调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信访工作条例》于****年*月成立的调解信访事项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市司法局业务指导,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市访调委自成立以来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疏导、化解信访事项,坚持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紧密衔接、互为依托、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截至****年**月**日,共导入信访事项****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接待当事人****人次,息诉罢访****人次,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年*月**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对接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和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办、市司法局****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都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访调对接”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信访和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牢牢把握“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工作要求,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事项。鉴于上述情况,我市的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只能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下属的市访调委提供服务,此项政府采购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为单一供应组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薛爱民
联系地址:水上北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