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城市人民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5-27
辽宁/鞍山 中标结果
2026年海城市人民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鞍山-2026-05-27 00:00:00
****年海城市人民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年海城市人民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堂保洁服务

供应商名称:海城市天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东响委*********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堂保洁服务

服务类

名称:**** 年海城市人民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院党组的工作安排,我院食堂需采购**名保洁(女)、*名厨师(男)及*名勤杂(男),以上人员需合法缴纳员工五险。

服务要求:*.食堂各类垃圾、废弃油脂的转运、垃圾桶的清洗与保洁; *.食堂各类用具的清洗、消毒及转运; *.食堂就大厅内各类绿植的日常养护; *.供应商拟派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履职履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必须持证上岗(健康证)。健康证的办理由供应商自行合理安排,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必须服从所在食堂临时的工作安排与人员调配,如存在实际困难,需与所在食堂及时沟通,协商妥善解决; *.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妥善存放各类卫生工具,做好卫生工具的清洁工作; *.食堂工作范围内所有场所随时保持整洁干净,达到食品安全卫生相关制度要求; *.食堂的具清洗、消毒与转运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操作流程不能影响正常的供需求; *.食堂的大厅卫生及垃圾转运不能影响食堂正常的工作开展; **.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年龄不超过**周岁,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协商后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雪、马继仁(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堂保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文、发改价格[****]***号文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人民法院

地 址:鞍山市海城市铁西经济开发区黄河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融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婷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年海城市人民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堂保洁服务

供应商名称:海城市天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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